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4月23日发布的公告,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公司存在将私募基金财产用于借款的余额超过该私募基金实缴金额20%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要求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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