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石家庄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我是石家庄居住的外地打工人,我的电动车是白牌车,到2025.4.30日就到期了,现在我觉得报废白牌车更换绿牌电动车不合理,现在石家庄市区路上的绿牌车比电摩跑的都快,电摩也不排尾气,也没什么污染,希望领导能够落实一下此事情”的问题。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对个人自用的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绿色正式牌照。目前,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老旧车或明显摩托化、合格证标注设计时速在25公里以上的车辆,可自行处理,根据个人意愿,可参加商务部门组织的以旧换新活动,置换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满足出行需求。
不参加“以旧换新”置换车辆,白牌注销后车辆可以出售,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有合格证、购车发票的,先注销白牌,到就近周边鹿泉、栾城、藁城车管所办理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登记业务,登记上牌后按规定三环外行驶。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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