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非法张网捕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线索的有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全市“网盾行动”“清风行动2025”工作要求,结合崇明区实际,决定对举报崇明区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予以奖励。
崇明区林业部门对举报非法张网捕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核查立为行政案件的,奖励金额1000元;经核查立为刑事案件的,奖励金额2000元。
举报电话:11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上海市崇明区林业局
2025年4月21日
资料:上海市崇明区林业局
编辑:顾佳丽
责编:李琳、顾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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