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芗城区连发3则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地块位于浦南镇鳌浦村、东坑村、
浦南镇浦南村、天宝镇珠里社区。
合计拟拟征地面积22.4788万㎡,约337.18亩。
值得一提的是,位于浦南镇鳌浦村、东坑村的2幅地块将
修建漳州龙湖广场项目及漳州元光广场项目;
浦南镇浦南村、天宝镇珠里社区地块将作为
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项目用地。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芗征预公告〔2025〕5号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发布漳州龙湖广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2.6521公顷。
2.征地范围:浦南镇鳌浦村、东坑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浦南镇鳌浦村、东坑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龙湖广场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7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5年4月18日开始由浦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单位为浦南镇人民政府,由浦南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漳州龙湖广场用地范围图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芗征预公告〔2025〕6号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发布漳州元光广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2.3662公顷。
2.征地范围:浦南镇鳌浦村、东坑村,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浦南镇鳌浦村、东坑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州元光广场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21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5年4月22日开始由浦南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单位为浦南镇人民政府,由浦南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漳州元光广场用地范围图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芗征预公告〔2025〕7号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发布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7.4605公顷。
2.征地范围:浦南镇浦南村、天宝镇珠里社区,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浦南镇浦南村、天宝镇珠里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2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5年4月23日开始由浦南镇人民政府、天宝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单位为浦南镇人民政府、天宝镇人民政府,由浦南镇人民政府、天宝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土地征收现状调查、补偿登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九龙江防洪工程芗城段(一期)用地范围图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来源:漳州楼市情报综合芗城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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