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收回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芮城街建设工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
通告称,为实施太原市城市规划,经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拟收回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芮城街建设工程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的批复》并政收[2025]6号文件批准, 决定收回位于尖草坪区,起点为多福路,终点为滨河西路,面积4390.6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
上述土地经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为“太原市国有项目储备用地”。
通告要求, 涉及的单位及住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带有关土地手续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将予以注销,如有异议,可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1) 3586511
整理自: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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