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次区分局
关于瑞丰公园停车场建设项目地块的
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分局拟以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地块位于廊坊市安次区瑞丰公园东门地下及学校操场南侧部分地下空间,瑞丰道北侧,常甫路西侧,地下土地面积13831.38平方米(约合20.7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使用年限5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出让范围为地下空间使用权,根据市政府批准的瑞丰公园停车场地下一层平面图,该地块地下总建筑面积12228.2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S42停车场用地,停车位总计292个,其中普通停车位195个,充电桩停车位97个。
三、公告时限: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10日止。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次区分局209房间。
五、确定供地方式: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联系电话:0316-5898627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次区分局
2025年4月10日
来源:廊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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