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中区人民法院上五庄法庭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5起劳务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最大限度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
2023年,被告李某雇佣5名原告到其承揽的某工程工段务工,双方就劳务工资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务工后付清。原告务工结束后,向李某索要劳务报酬,李某以工程款未结清为由推诿拒付,双方协商无果,原告遂诉至本院。
案件开庭前,其中一名原告打电话联系法官,称路途遥远无法按时到达法庭,希望线上开庭。承办法官在研判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较为清晰,具备调解基础,可以先行调解。考虑到无法到庭的原告,法官决定组建微信群,通过群视频通话开展线上调解工作;同时,组织其他到庭当事人进行线下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被告李某表示没有按时给付劳务工资是因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并非恶意欠薪;原告则强调自身付出了劳务理应获得相应报酬,且生活面临困难,急需这笔款项。法官针对争议焦点,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被告拖欠劳务报酬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引导其理解被告暂时面临的困境。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湟中法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实践中的创新与担当。面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法官灵活调整工作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打破空间限制,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调解,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下一步,湟中法院将继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湟中法院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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