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业绩修正或触发退市风险,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阳光股份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亏损9000万元-1.35亿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9500万元-1.42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41%至60%。
公司表明主要原因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然而,阳光股份在2025年3月21日发布了《2024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表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65亿元–2.85亿元。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因此,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25年1月25日—2025年3月21日期间买入并亏损,且在2025年3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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