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有律所负责人拉皮条”,并发布了行政处罚公示的部分截图,当中没有提到具体的案件情况。
据此前江苏省司法厅网站上检索到该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李某因犯组织卖淫罪,于2022年12月30日被江苏省司法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有网友称,涉事律师来自苏州一律所。
据了解,李某被判刑后,律所也被其他合伙人卖掉了。“是很久以前的事。”苏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警示教育工作前几年已经完成,李某的私人信息无法对外透露。”另外,李某已经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他已经不是律师了,我们警示的是其他人,这些工作我们已经做了”。该名工作人员强调,“他绝对不能代表整个行业。”
小编于4月2日再次检索江苏省司法厅网站,发现行政处罚公示专栏里该案的违法事实一栏,已从“组织卖淫”变成“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来源:江苏法治报、法律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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