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关于解除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和《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前小屯第二村卫生室等10家医疗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解除该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4月2日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关于解除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和《德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康福大药房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因2024年度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履行期满后,未续签医保服务协议。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终止其医保定点资格。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4月2日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关于解除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和《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内容,因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连锁四十七店存在违规行为,违反《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自通告之日起解除该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德州颐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颐寿药店连锁四十七店门诊统筹服务协议同时解除,现予以公布。
德州市德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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