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将再添新地标!
为提升吉林市旅游服务水平
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龙潭区决定在江北公园内建设
江城欢乐世界主题公园
江城欢乐世界主题公园建设项目
集餐饮、休闲、观光为一体
包括玻璃景观塔、海盗船、
激流勇进、摩天轮、旋转木马、
大摆锤、碰碰车、儿童乐园等设施
项目效果图
该项目计划施工时间
从3月28日起至8月30日止
施工期间
为保障广大市民安全
园区部分区域封闭
该项目投入使用后
会大幅提升江北公园整体服务效能
届时
江北公园将成为吉林市文旅新地标
明日起,这项收费全面取消!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原则上,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
严格执行现有政策明确的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举措。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
《 通知 》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什么是门诊预交金?
预交金与挂号费不同,指的是患者在门诊或者办理住院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以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也是公立医院传统的收费方式。20世纪80年代,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缴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此前,已有多地取消了门诊预交金,此次为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并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
原标题:明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来源 | 吉林发布
有补贴!吉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来了!
为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吉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吉商流通发〔2025〕3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将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标准和对象
1.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按照销售价格给予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其中,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按照销售价格给予20%补贴,每辆补贴不超过600元。
2.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3.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三、补贴流程
1.消费者可直接前往线下销售门店,实名登录云闪付APP扫“门店码”领取补贴券。
2.补贴券当天有效,若补贴资格未使用,当日24时后过期失效,次日可重复领取。如发生退货,可在退货次日再次申领政府补贴。
3.消费者在销售企业付款时,使用绑定云闪付 APP内的银行卡刷卡/手机闪付或出示云闪付APP/银行 APP付款码,选定62开头银行卡,进行付款,系统将自动核销政府补贴,使用细则详见票券细则(见云闪付APP)。
4.消费者到店完成交旧购新。销售企业按照市场规则与消费者商定旧电动自行车残值。
5.商户管理员或者收银员通过“电动自行车用旧换新”小程序,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入口,上传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签购单、回收企业名称、旧车车牌号(选填)、旧车车架号(选填)、旧车电池类型(锂电/铅酸)、旧车权属证明(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个人承诺、其他,五选一)、新车车架号、新车电池编号、新车电池类型(锂电/铅酸)、产品合格证明、新车购置时间、新购车发票号码、新车市场售价、补贴金额、销售门店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6.其他领券及核销渠道:中国工商银行APP-吉林专区、交通银行APP-生活、买单吧APP-惠生活频道、民生银行APP-云闪付权益、发现精彩APP-付款码-以旧换新、兴业生活APP-本地优惠、邮储银行 APP-生活-本地服务、平安口袋银行APP、浦发银行APP-爱吉林,银行APP入口的增减以实际上线为准。
四、有关要求
1.规范销售环节。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要承诺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由市商务局确定。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商务局取消补贴资格,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销售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等)要签订承诺书。
2.优化收旧环节。来源权属明确(有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个人承诺等证明材料)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可参加以旧换新(含无牌)。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由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并完善交接手续。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书,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应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
3.严格审核。市商务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定期将补贴资金通过三方平台与参与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结算;审核未达到补贴条件或者涉及其他问题的,补贴资金不予结算。
联系电话:0432-62048598
附件:吉林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名单公示
吉林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吉林市2025年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名单公示
根据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吉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吉商流通发〔2025〕3号)要求,经参与主体自愿报名、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现将我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一批参与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佐证材料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相关材料送至吉林市商务局再生资源管理处(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65号7号楼327室)。
受理电话:0432-62048598
原标题:2025年度吉林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公告
来源 | 吉林市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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