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因准备金系统建设不完善,受到警告并罚款3万元。崔昊(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金龙(利宝保险有限公司精算部总监)二人因准备金系统建设不完善,均受到警告并罚款3万元。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内控管理不规范,受到警告并罚款57万元。谭春艳(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内控管理不规范,受到警告3次并罚款17万元。
高凛(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受到警告并罚款4万元;李方(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业务部经理)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受到警告并罚款8万元;高太文(时任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综合业务二部经理)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受到警告并罚款1万元。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10万元。姜想象(时任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科(时任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二人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均受到警告并罚款1万元。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涪陵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款12万元。黄世荣(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涪陵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受到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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