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回复:公墓项目是否可以使用公益林
文/务林人
问: 公墓项目是否需要区分经营性墓地和公益性墓地?能否使用公益林地?
省林业局回复(20250321):
您好!
公墓项目是否需要区分经营性墓地和公益性墓地,建议咨询民政主管部门。
公墓项目不可以使用公益林。理由是:根据《XX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禁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内伐木、放牧、狩猎、采脂、打树枝、铲草及地表植物、开矿、筑坟、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因此,公墓项目不可以使用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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