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兰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发布了《兰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版)》),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旨在解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并有效降低购房门槛。
《管理办法(修订版)》对共有产权住房的概念定义进行了优化。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具有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的特点。这类住房实行购房人和政府按份额共有产权,主要面向符合兰州市规定条件的工薪收入群体供应。同时,明确了产权份额分配,购房人持有60%的产权,政府持有40%的产权。
在房屋套型和选址方面,《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应以建筑面积70-90平方米的套型为主,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选址上,应优先选择交通便捷、生活设施齐全的区域。购房人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资金等购房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条件方面,《管理办法(修订版)》进行了放宽。申购者需同时具备在本市工作生活、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未婚单身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等条件。此外,市政府还可能规定其他相关条件。
《管理办法(修订版)》还简化了审核程序,细化了摇号配售程序,并压减了上市交易时限。具体而言,购房人网签合同备案满1年后,可向政府产权代持机构提出申请,按配售时核定的价格一次性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从而持有100%产权。若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该住房可上市交易。但若购房人网签合同备案满1年未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持有产权份额未达到100%的,则不得上市交易。
对于未购买100%产权的情况,《管理办法(修订版)》还明确了政府产权租金的相关规定。购房人网签合同备案满1年但未购买政府产权份额,未达到100%的,需按照同地段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政府产权代持机构缴纳政府持有40%产权部分的租金,租金按月计算。
《管理办法(修订版)》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同时废止了2024年5月6日印发的《兰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此次修订旨在更进一步完善兰州市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工薪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和支持。
来源丨兰州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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