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4年1月,小茹(化名)在健身房与李生(化名)相遇,二人闲聊过程中,李生谈到其所在的“生生国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一个氢能投资项目,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方向,保证稳赚不赔,他的一些客户已经赚的盆满钵满,让小茹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同时,李生将公司介绍资料、客户收益截图等提供给小茹。小茹看后心动了,在李生引导下注册“生生不息”APP并投资2000元,次日小茹账户显示收益500元,小茹将本息成功提现。之后,小茹陆续投资数次都成功了,便对“投资”深信不疑,为获取高额收益陆续投入80万存款。2024年2月,小茹的账户上显示收益300万元,在决定部分提现时发现操作失败,李生也将其微信拉黑,遂报案。经查,李生以虚构投资项目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00余万元,部分退赃退赔。
【法院判决】
李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示】
当前,诈骗团伙通过投资理财的形式诱骗被害人进行投资,在这个过程中会采用小额返利、提供公司虚假资料、展示他人收益等方式使被害人对其虚构的“投资”信以为真,进而骗取被害人财物。希望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在“一夜暴富”面前,莫要有“放手一搏”的冲动,保持冷静,捂好自己的钱袋子,避免陷入诈骗分子精心构筑的“陷阱”。
*图片来自网络
供稿 韩金轩
编辑 卢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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