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多元化解之路
温情调解化纠纷
三八节维权工作特别报道
为进一步拓宽家事纠纷解决渠道,推进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市妇联积极与市法院联动,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员队伍助力家事审判工作,构建起“妇联+法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
近期,石狮市妇联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蔡姝颖联合市法院立案庭调解员李逢彪对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
基本案情
龚某和苏某相识相恋后闪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由于婚前双方没有充分了解,婚姻基础差,婚后两人常因性格不合、观念不同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多次产生矛盾。龚某认为目前两人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再次和好的可能,为未来生活以及儿女生活、学习及心理健康考虑,龚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石狮法院立案庭法官在了解该起案件的情况后,便将案件分配给具有丰富家事调解经验的李逢彪手中。
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室面对面谈话,发现双方子女因父母经常争吵情绪已被影响,为避免当事人离婚对子女造成不好影响,便启动家事纠纷联合调解机制,联合市妇联、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蔡姝颖共同进行调解。
蔡老师单独与子女进行一对一谈话。其中,年纪较大的孩子已经读高中,蔡老师采用开放式提问的方法来了解情况。而年纪较小的孩子才上小学,语言组织和逻辑思维能力较弱,较容易对陌生人的问询产生紧张、害怕的情绪,蔡老师则采用了画图法,成功让儿童散开心扉,既侧面了解了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又维护了儿童的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师参与进家事纠纷调解的多元联动方式,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调节情绪,避免因情绪过激而影响调解进程和决策,帮助当事人理性思考和深入了解自己的需求,增强双方在调解伞中的沟通与理解,减轻离婚带来的心理压力。于当事人的子女,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参与则能带来情绪上的支持,关注子女的心理感受,帮助他们应对父母离婚带来的恐惧与不安感,减少心理创伤,正确地引导孩子以健康的方式看待父母离婚,避免产生自贵、孤僻等不良心理,使其能够也在父母离婚后的环境中继续正常生活和学习。
2024年11月12日,石狮法院与市妇联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协议》以来,合计共同调解涉离婚案件5起,效果显著。
市妇联将加强与各单位的联动,做好婚姻家庭的预防、排查、调处等工作,努力实现婚姻家庭矛盾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促进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编辑 | 许劲楠
初审 | 柳丽芬
复审 | 李丽宽
终审 | 孙甜甜
讲述她故事·凝聚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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