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基层干部问:假如有一项任务不在权责清单上,但领导交办,干还是不干?
碧翰烽/文
据媒体日前报道,如何能让基层对权责以外的事情说“不”?有干部提到了权责清单。“目前正在梳理街道职责,梳理出来就该是谁的就由谁干了。”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说。也有干部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假如有一项任务不在权责清单上,但是领导交办的,我们干还是不干?”
当下,一些基层履责事项实在不够明确,有些本该属于上级职能部门的事项,也被以属地管理的名义层层转嫁到了基层,甚至有的部门从事项责任主体变成了裁判者、检查者,不仅令基层不堪重负,更是让工作落实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制定基层履责事项清单,当然是一个好的办法和措施,这有利于厘清权力和责任,划清责任边界,该谁的事就是谁的事,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当然,在执行落实过程当中,仍然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与关注:
第一,如何保证清单简洁明了?一方面,清单不宜过多过繁过杂,能够让人一目了然,不需要靠太多记忆力就能够一清二楚,也不需要再出台具体细则或解读说明。也就是说,清单不必要搞成大文章,可以参考“小快灵”立法的特点,越简单越好。这比较符合基层工作的基本特征。
再一方面,清单能否做到“条块”之间清晰明了?其实,有很多条线的工作,还是需要到基层去落实,只要到基层落实,就必然涉及到基层的职责,不管是主体责任,还是配合责任,一般都是需要协作配合。加之当下有些工作事项还涉及到多个层级、多个部门,协作配合就更是必须的。这样就很难做到清晰界定职责事项,可能存在交叉的地方。
还有一方面,在制定基层履责清单时,应将重点放在实质性工作事项,切实压减那些形式主义的事务,这也是制定清单的重要考虑。否则,就可能将一项工作掰成一个个碎片。
第二,如何保证清单依法依规执行?有基层干部曾表达过疑惑,我们辛辛苦苦将清单制定出来,将来能不能执行到位?否则,还不如不制定。一者,如果有违反清单行为的,应该给予怎样的处罚?如何予以纠正?包括清单的执行应该由谁来监督执行到位?
二者,清单与领导或上级交办会不会存在冲突?比如上述干部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作任务不在清单上,但是领导交办了,怎么办? 在现实当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包括干部岗位责任制的表述,除了专职专门的工作职责之外,一般都会有一条兜底条款,那就是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常常有干部职工吐槽,为什么不是我的岗位职责,却要我去做?
所以说,领导或上级交办工作应该遵循怎样的严格的程序?因为,交办是客观存在的。
三者,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又该怎么处理?比如有些突发事件或重要事项,不属于清单之上,又确需基层来完成,怎么启动和执行?毕竟再好的清单,也会有滞后性,不可能考虑到实际工作的方方面面。
第三,如何认识清单的更深层次问题?比如,涉及到权责关系与能力保障两个方面。也就是说,上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基层的上下关系如何明确与理顺?条块的协同关系如何明确与理顺?
其实,与履责清单相比而言,基层可能更在意保障体制机制的问题。一般来说,涉及到安排给基层的事项,总是有一些理由,确实需要基层来完成,或者是协助完成,否则工作就落不了地。
而基层并不是不想完成,只是有心无力,或者是不愿做无意义事务。因此,重心还是在放权赋能层面。一个是人财物的保障;另一个是资源配置和执法处置等权力;还有一个是相应范围内的话语权、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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