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客户张某于2013年1月20日投保《国华锦绣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期15年,年缴保费2万元,保障期限至被保人80周岁。截至2022年1月20日,客户已连续缴费9年。但因张某个人疏忽未能及时缴纳第十期保费,此后,保单进入60天缴费宽限期。虽经公司多次短信、电话催缴,客户仍未完成缴费,保单最终因超宽限期未缴费进入“效力中止”状态。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若中止满2年未申请复效,保单将“永久失效”,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客户需承担退保现金价值的损失(现金价值低于已交保费)。
截至2024年3月25日,因张某未按条款约定办理复效手续,保单正式进入“永久失效”状态,保险保障终止,客户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二、客户投诉
2025年1月,张某因个人保障需求,拨打国华人寿客服热线95549申请复效保单。服务人员查询后告知客户,其保单已永久失效近1年,无法按常规流程办理复效。张某对此表示不满并提出投诉,认为公司未充分提示保单失效后果,要求恢复保障权益。
三、处理过程
国华人寿上海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以下简称“消保部”)接到投诉后,迅速启动核查程序:
1. 深入沟通,追溯原因
消保专员主动联系张某,了解到其因工作变动疏忽缴费,且误以为保单“中止期”内可随时补缴,未意识到“永久失效”风险。客户表示投保初衷是为家庭储备长期资金,目前经济状况稳定,仍希望恢复保障。
2. 审慎评估,排除风险
公司核查保单历史记录,确认张某过往缴费记录良好,无逆选择倾向,且其复效需求与投保初衷一致。经综合评估,认定客户因非主观故意导致保单失效,符合“金融为民”政策下的特殊复效条件。
3. 高效协调,灵活解决
消保部联合保单复效管理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客户办理复效操作,并依据《保险法》及公司惠民政策,免除复效利息,最大限度减少客户经济损失。
四、案例启示
1. 强化消费者风险提示
保险公司需持续优化缴费提醒服务,通过多触点、多形式(如短信、电话、邮件)明确提示宽限期、中止期及永久失效的法律后果,帮助消费者规避非主观因素导致的权益损失。
2. 践行“为民办实事”理念
针对消费者因客观原因造成的保单失效问题,应在合规前提下主动介入、灵活处置,平衡合同条款刚性与服务人性化,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深化消保机制建设
国华人寿始终以“提升金融服务,保障消费权益”为核心,通过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建立特殊案例评估机制,将“金融为民”要求融入服务全链条,彰显保险行业的社会责任担当。
注:本案例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客户信息已脱敏处理,仅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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