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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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评审程序】逐级报送
【活动等级】省级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
【对口学科】不限
【活动名称】中小学主题化项目式学习案例及学校项目式学习实施方案
【参加对象】不限
【活动形式】案例
文件全文:
一、项目式学习案例内容及要求
(一)案例类别
项目式学习征集案例聚焦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的真实问题,以真实问题引发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开展实践探究与问题解决。案例包括学科、跨学科、超学科三大类型。
1.学科类
引导学生从学科学习实践中提出问题并转化为项目,将学科知识学习与应用融于问题解决全过程,持续探究、综合实践,运用学科核心概念、学科核心思想、学科工具方法去尝试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2.跨学科类
引导学生将自然、社会中真实、复杂且一定要两个及以上学科才能解决的问题转化项目,在问题解决过程不同学科之间建立有机联系,综合运用不同学科知识和方法。跨学科项目式学习案例又分成以下三个类别。
(1)“文化传承”类
以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学生通过资料搜集、调查采访、分析探究、设计制作、宣传推介等活动,对项目的文化起源、价值功用、历史沿革、艺术设计、现代传承创造与创新等进行深入学习探究。
(2)“社会议题探究”类
以社会生活中的典型议题为载体,学生关注现实问题,紧扣时代主题,采取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现场观摩、研学旅行、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热点分析、获得积极体验、促进感悟建构、树立正确担当。
(3)“STEM”类
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学生综合运用科学(S)、技术(T)、工程(E)、数学(M)等学科知识和技能解决生活中真实而复杂的工程问题,学生经历提出问题、调查研究、定义需求、科学探究、可行性分析、原型设计、测试与迭代、产品物化等过程,以技术与工程实践作品来解决问题。
3.超学科类
引导学生观察真实生活,从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并转化为项目,在问题解决过程中融入项目化学习要素,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属性较弱的实践类科目可以此为主要实施方式。
以上三大类别主要是从学科主导性、适宜性角度来归类,类别之分并不绝对。所有的项目式学习都须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密切学科间相互关联,加强知识学习与学生经验、现实生活、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植根真实情境,增强学生认识真实世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要求
1.注重激发持续探究
以学生探究性、自主性的学习任务为引导,创设真实情境,提出核心问题和高阶问题,设计学习支架,激起学生探究兴趣,促进学生深度思考、深入探究,帮助学生建立知识学习和问题解决的联系,产生深度理解,促进知识迁移。
2.注重开展项目阅读
围绕主题、项目或任务,选择与项目主题紧密相关的阅读材料,尤其是实用类文本和图式类文本,使学生围绕项目,经历调研观察、文献查阅、资料收集、信息加工、交流分享的阅读过程,深化对项目主题的理解,收集有效的信息和观点,为项目成果的形成和展示提供支撑。
3.注重实施表现性评价
注重对学生在项目问题解决过程的学习表现进行观察、记录与分析。注重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关注典型行为表现,推进表现性评价。
4.强调成果创意物化
项目鼓励学生围绕核心问题解决,积极呈现在项目式学习中形成的物化成果,包括工程日志、项目研究报告、思维导图、设计方案、制作模型、产品等,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论与分析。
(三)案例内容
项目式学习活动案例必须是教师组织学生开展且已经完成的项目,包括项目设计思路、活动过程与典型成果。报送材料由两部分组成。
1.学习方案。包括项目信息、项目简介、驱动问题与子问题、学习目标(核心概念界定)、预期学习成果、项目评价、项目活动设计等(见附件 3-5)。
2.活动案例。对项目活动实施过程的完整描述,含不同阶段的实施过程、活动工具单与支架开发、活动成果交流与展示、活动评价与反思等;支持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项目式学习的过程记录与成果作品(见附件 6)
二、学校项目式学习实施方案内容及要求
学校项目式学习实施方案是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立足育人方式变革,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中关于主题化项目式学习包括跨学科学习的整体推进规划。方案在符合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发挥区域优势特色,综合考虑项目式学习总体目标、项目设计与实施、评价与管理、校本教研、场地资源开发应用等要素进行统筹安排。方案模板参考附件 7。
三、报送要求
1.报送名额。
以各地级以上市为单位统一报送。广州、深圳报送案例总数各不超过 100 项,学校项目式学习实施方案不超过 30 项,其他地市选送案例和实施方案总数各不超过 50项、15 项,每校各类别不超过 1 项。省直属中小学每校限报 5项。每项的作者不超过 6 人。承担 2025 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行动“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实验校必须提交学校项目式学习实施方案以及 5 项案例。实验校不占各地报送名额,交由地市统一报送(实验校名单见附件 8)。
2.报送方式及时间。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省属普通中小学校指定联系人统筹负责资料报送工作。联系人信息回执(附件 1)以及案例推荐名单(附件 2)盖章扫描版于 2025 年 6 月 31 日前发送至 panh@gdedu.gov.cn 邮箱。各地市统一组织教师通过广东省教育双融双创智慧共享社区平台(https://srsc.gdedu.gov.cn/)按项目要求报送材料,网络报送账号及网络报送操作指南将统一发送给各地市联系人。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30 日。
四、其他事宜
选出的优秀案例作者将被出具优秀案例证书,优秀案例将纳入广东省课程资源平台供广大教师使用。凡在活动中发现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教科研信用记录。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案例作者承担。
编辑 EDITOR
不思考的思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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