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联合资信公布评级报告,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获“AAA”评级。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本期存续期与泰康人寿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泰康人寿仅在确保偿付本期债券利息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否则当期利息支付义务将被取消,且未向债券持有人足额派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泰康人寿无法如约支付利息时,本期债券的投资人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泰康人寿实施破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泰康人寿核心二级资本,提高泰康人寿偿付能力,为泰康人寿业务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期债券发行设置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在行使赎回权后泰康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情况下,经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后,泰康人寿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按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联合资信评级报告认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或“公司”)保险业务竞争力较强,行业地位优势明显,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方面,泰康人寿保险业务收入持续提升,产品体系丰富齐全、保险业务客户群体庞大、分支机构覆盖广泛,投资策略较为稳健,但仍需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对其投资资产质量及收益实现的不利影响;财务方面,泰康人寿盈利能力有所下滑,但仍处于行业较好水平;随着规则Ⅱ的实施,泰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水平整体呈下降态势;2023年以来,受资本市场变化、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债券重新分类、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等影响,其偿付能力水平有所回升,偿付能力处于较充足水平,但考虑到公司业务的较快发展,仍需关注公司未来保险业务结构变化及核心资本补充情况;此外,泰康人寿作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保险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在业务开展、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均获得股东有力支持。泰康人寿股东权益对本期债券的保障能力很好,综合考虑其资本实力、业务经营及流动性等情况,加之其出现经营困难时,获得股东直接或间接支持的可能性较大,本期债券的违约概率极低。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债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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