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熟”是大家在生活中经常会听到的一个单词,其意思多半是指商家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时采取不同的价格;按照传统观念,大家本来都会以为老客户能够享受到更多优惠,而实际情况却是老客户比新客户花的钱还要更多。
这是商家基于海量的数据(大数据)分析后,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型,“对症下药”、分别制定不同价格以求得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策略。
2021年7月20日,工信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相里朋对媒体说了自己遭遇的大数据“杀熟”经历:由于他频繁出入售楼处,被人脸识别系统标识为高意向客户,购房差价高出了近20万。
2019年3月27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发布过一个大数据“杀熟”的调查结果,56.9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
尽管相关商家纷纷否认自己有“杀熟”的行为,但相关专家认为,当商家获得用户的“大数据”(指“消费习惯”等信息)后,确实就具备了同样消费、让老客户比新客户花销更多的条件。
其实,不单是电商消费,在现实人际交往中,类似杀熟和被熟人骗的事情,也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在于,如果是完全陌生的人,大家都会心存戒备、骗子行骗成功的难度大。所以,不少骗子都选择熟人下手。
最典型的是传销,基本都是熟人骗熟人:对老师下手的,对老乡下手的,还有对街坊邻居、男女朋友下手的,防不胜防。和传销不同,有的骗子是以自己有门路、可以帮着别人办成事儿来行骗的。下面是一个南京市民被熟人骗的案例。
关某是外地户口,到南京工作后想要购房;但政府规定,要提供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关某不符合这个条件、又急于在南京“安家”。思前想后,决定找之前认识的、一个声称自己有“门路”的朋友范某。范某之前帮过她不少小忙。
范某告诉她,只要找一家单位“挂靠”缴纳社保就可以了;并说他有个好兄弟“王哥”开公司,这点小忙没问题。关某信了,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照片等给了范某,还交了一个月的社保金800余元。
后来,关某又一次性转给范某半年社保钱,约5000余元。此后,关某逐月将“社保钱”转给范某。中间有一次,范某称自己周转不开,借关某5000元。而实际上,范某根本没有帮关某办社保,而是自己把钱花了。他的那个“王哥”,早在一年前就去世了。
2017年12月,眼看一年就要过去,关某去社保查询自己缴纳记录时,发现还是空空如也。关某很气愤,找范某质问。范某还打算搪塞,但关某不再相信他,要求范某还钱,并向南京公安局雨花台分局铁心桥派出所报了警。于是,范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
除了找熟人帮忙、结果被骗,还有熟人动歪心眼、想办法去骗熟人的。老武在太原万柏林区西铭路的某小区旁开了家便利店,时不时替人刷卡还信用卡,收点手续费。
2016年11月8日晚,一个40来岁陌生男子进店让老武替他刷2000元还信用卡,他付现金。老武替这人刷了2000元。这人又刷了1800元,买了些烟酒。烟酒备齐,此人一拍脑袋好像想起什么,对老武说记错了、要还2.1万,要老武再给他刷1.9万。虽然数额较大,但有了刚才的“交往”,老武没有犹豫,又往男子的卡里刷了1.9万。
眼看钱到账了,男子突然来了电话,一边“喂、喂……”,一边往门口走,似乎店里信号不好。等老武反应过来时,那人已夺门而逃。老武追出门外,发现那人坐上辆夏利车逃之夭夭。
庆幸的是,老武认得那部车,是熟人张某的。不大一会儿,夏利车主张某返了回来,老武抓住他,问为什么拉着骗子跑了。张某一脸无辜,说自己只是跑跑黑车,弄点零花钱,刚才那人,他也不知道是骗子。老武带着张某一起去报案。民警询问张某问题时,张某的回答漏洞百出。
经过反复盘问,民警迫使张某交代了参与作案的经过。让老武没想到的是,案件中的另两个同伙,其中一个也是老武的熟人。
这两个案件结局算好的,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年父在前两年看到的另一个案子,也是熟人骗熟人的,但报案无门,警方根本不予立案。
案子是中国政法大学吴法天教授讲述的。他说,在他亲眼见到这个案件的证据前,无法相信:一个工作稳定、有房有车、乐于助人的白领女子,最后会被人以几乎完美的圈套,骗得房子不保、负债累累,而且报案无门。
案子的主角、五十三岁的高媛在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结婚、生孩子。离异后于2013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叫耿君的企业家。耿君是河北人,比她小半个多月,但成就比她大多了。据说,他在广东江门有自己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很牛逼,是赛车发动机,商标叫冷跑王。江门投资环境不好,欲撤回北方、在北京大兴办企业,已得到政府支持。
耿君说,虽然政府已经支持,但现在资金困难无法落地,希望高媛能加入,一起投资。高媛说自己没有钱,没有能力,看看能否联系有实力的朋友让他们来做。高媛也有做生意的朋友,就给双方电话撮合他们交流,但不知道为何双方也没见成面。但介绍高媛和耿君认识的中间人一直跟高媛说耿君的项目没问题,希望她参加。
耿君不但给高媛出示了他在江门的工作照、资料、产品说明,反复强调项目的可靠性,而且说他准备在大兴成立的公司已经被北京市工商局核准了,很威武霸气,叫中莲吉昊智能续航器制造有限公司。
耿君游说高媛跟他合作,高媛说没钱。耿君就提出来,你有房子、可以用房子做抵押担保,他找贷款担保公司融资,这样就算她入股了。为让高媛放心,耿君主动签了一份公司入股协议,该协议书载明,拟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高媛占5%股份,也就是250万。
高媛完全没料到,自己日后真的成为了一个“二百五”。从她接受股份那天起,一场阴谋已经在悄悄实施,等着她落入陷阱。耿君向贷款公司借钱,高媛提供担保;耿君说资金周转过来、马上就还钱。这事儿,高媛中间犹豫过多次,但耿君用项目的资料、公司的远景忽悠她,一次次给她喝迷魂汤,甚至还给她亮了一张六七十万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证明他有还款能力。
其实到这里,一般人都该起疑心了:既然有资金实力,五千万注册资本,怎么缺这点钱呢?
高媛的房子抵押贷款,只能贷大约75万元人民币。所以高媛也一直婉言推脱,隐隐觉得有风险。耿君为了打消高媛的顾虑,频频给她展示自己实力,电动轿车续航器的实物都给她看了,说关键技术是一个芯片、从英国进口,国内目前为止还没研发出来。
期间,耿君还拉着她见了一个投资方,对方愿意投钱,但因为营业执照没有办下来,不能开银行账户,所以投资款无法入账。
耿君需要马上借到钱租下厂房作为注册地,然后才能成立公司,办理投资款入资。耿君和中间人天天围着高媛转,并承诺投资款会马上到账,一个月就把她担保的钱还上。高媛最终答应了。
2013年年底,高媛办了件让她终生后悔的事情,在一份借钱合同上的担保人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同时,在花言巧语的蒙骗下,合同借款人耿君和出借人赵剑华以借款必须扣押担保人各种证件为由,将高媛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以及离婚判决书等原件骗去。
2013年12月27日,在高媛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房产被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挂上了网签。当买家联系高媛时,她才知道此事。但当高媛联系赵剑华时,赵安慰高媛说房子只是挂网签,不会卖的。但高媛此时又发现耿君和赵剑华私下约定的借款是100万、而不是之前说的75万,并且月息是15%、也不是之前说的银行利息四倍。而耿君对此的解释是:对方提高了利息,高就高点吧,反正到时候他一定会还。
接下来的情况,大家可能都猜到了:从此后,耿君就躲起来、找不到了。而赵剑华开始起诉高媛,让她还钱,否则就执行她的房子。这时,借款的钱不是75万、而是连本带利165万了。高媛哪有那么多钱?一想自己的房子快要没了,就急得生病了。
2014年2月24日,高媛受此刺激、出现精神恍惚。当赵剑华的手下拿着打印好的借条和收条让高媛签字,让高媛替耿君还钱、说高媛签字后房子才能保住时,高媛稀里糊涂就签了。
这下,她的债除了那75万,又增加了高媛欠赵建华165万元。这还没完。2月26日,赵剑华又骗高媛签下一张171万的借款合同,说是最后算出的本息。并通过银行网银循环转账伪造200万流水;钱从高媛户头过了一下、到一个陌生账户去了。
这下子,高媛欠的债变成了75万加165万加171万,一共411万。整个过程,高媛一分钱利益没得到,5%公司股权是空头支票,最后欠四百多万债,房子也保不住了。
高媛最后发现,赵剑华把自己的房子卖给第三人时,合同上签字居然是赵模仿自己的签名。这时她才恍然大悟,发现自己被骗。可问题是,从民事法律关系上看,耿君、赵剑华用的都是真实名字和身份证,有走账记录,高媛确实在人家的借款合同担保上签字了、确实抵押了自己房子。包括后来的欠条,高媛也都确实签过字。
所以,赵剑华去法院起诉高媛时,之前的借款担保合同、还有公证书,形式上都是完备的,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而高媛如果去告耿君和赵剑华诈骗,证据却很有限;高媛录下了耿君很多吹牛的录音,可是吹牛不犯法啊!
高媛去朝阳经侦大队报案,人家说,你签的公证合同在西城,而且你这不是买卖合同,属于普通诈骗、去西城报吧。高媛到了西城刑侦,人家说诈骗得有损失的数额啊,现在你的案子还在民事诉讼中,没有终审判决,房子也处于查封状态、没有损失,没有损失就不能立诈骗。
高媛去法院,要求法院以该案属于刑事犯罪移送公安;人家说公安都没立案,我们凭什么认为是刑事犯罪,有公证书、我们就执行。最后,心力交瘁的高媛说:吴律师,你说我去把耿君杀了,是否可以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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