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谁能想到,一个名满天下的58岁导演,竟借挑选演员之际,行猥亵未成年人之实,实在人神共愤!
2月19日,海口警方龙华分局发布一纸警情通报。
1.郑某已被刑拘,具体案由,涉嫌猥亵儿童。
2.通报郑某犯罪细节,借指导舞蹈动作,对参加海选的未成年人,进行猥亵。
郑某何谁人也?根据公开的资料显示,郑某峰,江西抚州人,出生于1967年,集演员、导演、电影出品人于一身,现任香港HFIO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金像影业董事长。
作为演员,他参演的作品丰富,有《美人鱼》郑总、《卧底巨星》八面佛、《大话西游之缘起》。
可是,就是这么在娱乐圈稍有名气的导演、演员竟会做出如此下作的行为,令人不齿!
郑总被抓来,不少网友留言,“相由心生"是有道理的,原来是本色出演,看其面相,就不是好人。
现在,有不少人在网上爆料,曾经遭到郑某猥亵。有爆料人,自称十四五岁时,曾遭到郑某伤害,如今苍天有眼,终于得到报应。
另一位网友爆料,19年,郑某就被举报过,不过由于其背景强大,最后不了了之。
还有一位幸运的网友爆料,由于自己年龄偏大,可能担心被告发,才逃过一劫。
更有网友爆料,郑某行为猥琐,拍完片要求亲嘴,不给片酬。
如今,郑某落网,网友欢呼,苍天啊,大地啊,终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未报,时机未到。
这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相信随着案情的进展,更多的细节会陆续公布出来。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儿童猥亵罪量刑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对照以上两款,郑某犯了猥亵儿童的罪行,而且这不是他第一次犯了。要是把多起案件证实的情况加起来,他至少得被判 15 年及以上的刑期。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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