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9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城控股”)发布公告,宣布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3月28日。
新城控股于2023年3月29日举行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首次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
随后,新城控股在2024年5月29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延长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进一步延长了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最新的审议情况在2025年2月19日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会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均延长至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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