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单位: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5-02-14 16:14:34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金城名都小区地下车库管理问题已收悉。经金城镇人民政府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之规定,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金城名都小区开发商遂宁市金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办理地下车库预售许可证和地下车位租售方案备案审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仪陇县金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来源:问政四川
崛起南充整理发布
声明:刊载此文仅为传达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赞同或者支持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对于留言区内容仅代表评论者个人观点,与“崛起南充”立场无关。
“崛起南充”视频号更多视频推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