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邹平市人民法院:
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
被执行人:赵紫嫣
公民身份号码:372330199701184705
家庭住址:邹平市九户镇东赵村42号
未履行金额:8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赵紫嫣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赵紫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邹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的(2020)鲁1626民初46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赵紫嫣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支付80000元及利息。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至今未主动履行。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43-4839188(李法官)
邹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据惠民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 人1:张茂成
家庭住址: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办事处银桥金居沿街112号
公民身份证号:3728011955****4816
被执行 人2:王家兰
家庭住址: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办事处银桥金居沿街112号
公民身份证号:3728011957****4864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按照根据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提供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提供线索者,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张茂成、王家兰、青岛盛世神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邹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626民初56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偿还借款93万元及利息。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判决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227(贾法官)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转发提醒!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邹平市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