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月17日消息,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的工作函,指出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知情权和收益权等方面存在不足,部分事项存在制度规定不明确、信息披露不完整、文件提供不齐备等情况,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出进一步要求:一、切实加强对境外子公司的有效控制,避免用临时性措施代替制度规定、用循环授权架空必要决策程序。二、充分披露涉及境外子公司相关重要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三、尽快推动分红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四、充分披露并落实人民法院裁定有关要求。公司在收到工作函后需立即披露,并在5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文件。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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