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7日讯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对武城县检察院马泽友、夏津县检察院毕四强两名检察人员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马泽友、毕四强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遭受威胁的紧急关头,毫不犹豫挺身而出,临危不惧舍己救人,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山东检察干警深厚的为民情怀、强烈的责任担当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马泽友,在武城县检察院办公室工作。2024年11月12日傍晚,马泽友下班途经武城县贝州湖时,看见一女子不慎落入湖中,开始下沉,十分危险,马泽友不顾湖岸陡峭、布满乱石和芦苇茬,赤足奔向湖边,虽脚被扭伤仍毫不犹豫跃入水中,拼尽全力将落水者拖回岸边,成功救起。事后,被救群众专程到武城县检察院表示感谢。
毕四强,是夏津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2024年12月5日6时许,毕四强路遇一名女童不慎落入一人工湖。该湖水深超过2米,当时湖面上大雾弥漫。毕四强自身水性不佳,但仍不顾危险两次下水救人,最终在群众帮助下将女童平安救出。严寒中,毕四强守护到女童被家长带走方才离开,且没有留下姓名。事后,女童家长通过报警电话才找到毕四强,并前往夏津县检察院送锦旗致谢。夏津县授予毕四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高忠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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