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就
《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拟通过科技创新券
强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这项普惠性的惠企政策
申领需满足什么条件?
将为企业提供哪些实打实的资金支持?
这份文件给出了答案
涉及哪些对象?
5类创新企业可申领和使用
先来看看什么是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简称“省创新券”)?省创新券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中购买专业科技服务的一种普惠性政策工具。
根据《征求意见稿》,可申领和使用省创新券的创新企业包括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省专精特新企业、省级瞪羚企业,还需要具备多项“硬条件”。
同时对于提供服务并收取创新券的服务机构也有着严格的资质和条件要求,这些机构须向科技厅申报,审核通过后纳入服务机构名录库。此外特别强调,同一法人单位不得以申领企业和服务机构的身份同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真金白银怎么补?
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最高20万
在支持方式上,省创新券拟采用电子券形式发放,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由创新企业申领和使用,总额度发完即止,全省通用通兑。
在支持力度方面,省创新券对单个企业一个年度内的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而对于提供服务的省内服务机构,按省创新券兑付金额的2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奖励,奖励可用于对服务机构团队、个人的奖励。
为了进一步推动省创新券的广泛应用,《征求意见稿》要求,省市(州)协同推进省创新券共用共享,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市(州)财政也应给予联动支持,对上年度联动支持的市州,省财政按上述政策进行兑付,未联动支持的,省财政不予兑付。
此外,还明确了省创新券支持的科技服务类别,涵盖了研发服务、共享实验室与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等多个领域,且各有明确的标准。同时明确了不属于省创新券的支持范围的情形。
省创新券如何畅行?
原则上每半年兑付1次
《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建设和运行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省创新券平台”),开展省创新券推广应用工作。省创新券申领、使用、兑付等工作均在省创新券平台上服务、审核。同时明确,省创新券可随时申请、定期审核、定期公示,原则上每半年兑付1次。
在监督管理方面,对于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企业和服务机构,不予兑付或双倍返还已兑付资金,并将相关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记录。而承诺对于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停拨或双倍返还财政资金,并纳入失信记录,三年内不能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征求意见稿》征集时间为
2月13日至2月21日
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
联系人:邓旻
联系电话:028-86712007
邮箱:sckjtcgc@163.com
来源 | 南充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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