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徐汇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为保障校园周边道路畅通,确保您和学生的出行安全,我们向您发出倡议:
● 驾驶机动车
一、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乘期间请您和孩子务必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儿童禁止乘坐副驾驶座,建议可在后排使用增高垫。
二、行驶过程中,千万别为了赶时间而超速行驶、违法变道、强行加塞、强行掉头。
三、即将到达学校前,请让孩子提前做好准备,务必做到即停即走、即送即行,减少停留时间,避免妨碍交通。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校园周边应当严格按照停车指示牌规定时间临时停放,严禁机动车超时停车或“双排”停车。
● 驾驶非机动车
一、《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超龄孩子是违法行为。并且,无论是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家长、还是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孩子,均须佩戴安全头盔。
二、如您的孩子是自行骑车上学,请让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骑行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且告知孩子驾驶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需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且需戴好安全头盔。
● 步行
一、无论是自行上下学的孩子还是接送的家长,请务必做到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马路中央驻立,过马路时请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得边走边看手机。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即电动平衡车、独轮车、滑板车、旱冰鞋等玩具或器械,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
我们呼吁广大家长自觉服从值勤交警、辅警及学校安保人员指挥,共同携手,以实际行动,从我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让孩子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如果您有任何交通方面的意见或建议,欢迎关注“徐汇交警”微信公众号给我们留言。
徐汇公安分局交警支队
2025年2月14日
编辑:叶芳芳
审校:韦丽
特别声明:本文经上观新闻客户端的“上观号”入驻单位授权发布,仅代表该入驻单位观点,“上观新闻”仅为信息发布平台,如您认为发布内容侵犯您的相关权益,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