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静安公安分局临汾路派出所通过视频巡查与社区联防机制,在接警两小时内快速破获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涉案嫌疑人董某因盗窃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当日10时15分,市民戴先生拨打110报警称,其停放在汾西路某小区的快递运输车内,一条价值近千元的香烟不翼而飞。据戴先生描述,在装卸货物过程中,他曾注意到有一名老年男子长时间在车辆周边徘徊。
接警后,民警魏海林、陈鑫强立即启动视频巡查与社区联防机制的“双轨”调查模式。通过甄别正对车辆的小区公共视频以及行车记录仪视频,民警发现:上午10时左右,被盗车辆右前侧曾有一个戴红色帽子的身影一晃而过。结合该线索,民警倒推其来源,并初步掌握嫌疑人的衣着特征。
“这个身形步态很像11号楼独居的董老伯。”在居委会联防办公室里,居委干部王阿姨指着监控画面脱口而出。基于居委提供的线索,民警又调取了小区11号楼前的公共视频,并采集到董某作案的全过程。
视频显示,董某特地佝偻身子,避开正在一旁搬运货物的驾驶员,作案得手后其迅速逃回家。案件基本事实已明晰,民警当即前往董某家开展调查。面对警方询问,董某很快承认因一时贪念实施盗窃,并带着民警在该楼栋信箱内起获尚未拆封的整条香烟。
经查,董某虽已退休,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行为已构成盗窃公私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静安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涉案香烟已发还受害人。
“本案的快速侦破,得益于社区公共视频系统的全覆盖建设,更离不开社区治理‘神经末梢’的灵敏反应。”临汾路派出所案件办理队副队长董皓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据悉,该所紧扣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特点,加强对民生小案的打击查处力度,街面盗窃类警情同比下降50%,盗窃类案件破案时效平均缩短至48小时。
警方提示:驾驶员在临时下车时应锁闭车门,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市民如发现可疑人员,可立即通过社区警务微信平台或拨打110举报。对于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来源 | 新民晚报
作者 | 记者 陈佳琳 通讯员 宋一江
责编 | 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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