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章哥,房地产从业20年,通晓业内门道,我不做所谓的“专家”,只用二十年实战经验帮大家答疑解惑。
网友看了这篇帖子有点儿受刺激了,问我怎么看,能不能回怼一下?
我看了之后还真不好说什么,因为这人所说的有点儿“话糙理不糙”。也就是说,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只要是因为革命或战争之后建国的,大多都经历过“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
但只要是允许了自由买卖,那最终必定随着时间而向上集中。这种事儿是从商鞅变法的“废井田开阡陌”开始的,每次的结局都是“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只能期待下一次的革命或战争了。但这通常都是“300年周期”才轮到一次,至少也得200多年,你恐怕是赶不上了。
比如中国历史上的土改有汉朝吕后主持的“二年律令”,连囚犯都被分配了土地。200多年之后是东汉刘秀的“度田令”,直接对大地主下刀,杀的地主们人头滚滚,众多农民得到了土地。
又过了200年,曹操开始了“屯田制”,又一次耕者有其田。之后过了200多不到300年,北魏孝文帝土改,均田制登上历史舞台,确保农民们耕者有其田。但为什么一次次的折腾啊?就因为只要实行百年之后,几代人的时间,必定是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这就不再捋了,反正只要不是继承禅让的朝代,此外任何革命性建国的朝代或国家,大多都执行土改,否则政权不稳定。但最终的结果都一样,土地兼并,然后就是300年王朝周期律了。
以北京的房子来说,无论是辽金元还是明清两朝,建国或建都之初都是“公房制度”的,按级别分配房子,居者有其屋。但事情总是要看发展的,结果都是“马太效应”,凡是有的得到更多,凡是少的连最后的都要被剥夺,土地兼并,无可抗拒。
典型的清朝进北京之后,北城的汉人房子都4两一间的被强行收购了,然后分给了八旗当公房。规定只拥有居住权而不拥有产权,不许买卖。
但规定不过是王八的屁股而已,永远都是等着被突破的玩意儿。之后从康熙年间开始就私下买卖,乾隆时期更是肆无忌惮,皇上的圣旨算个灯儿啊,顶多是硬一阵子而已。
过程不说了,反正到了清末民初,北京城的房子绝大多数就都是汉人的了。等到了1949年,北京城有接近100万间房子,业主总数8万户。但当时的北京家庭可有41万户呢,也就是有33万户是无房的,只能租房。
那这事儿怎么说呢?任何朝代初期都是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但只要是允许买卖,甚至是默许,到最后都是逐步集中。子曰:来的时候好好儿的,但回不去了。
国外也一样,美国开发西部的时候全是荒地,给点儿钱就能自己弄房子。但后来怎么就都租房了?土地呢,房子的产权呢?
日本虽然不算王朝更替,但二战之后也跟重新建国差不多吧,被麦克阿瑟大枪顶脑门的修订了《宪法》,而且还进行了“土地革命”,逼着大地主们交出了土地,否则就是“死了死了的”。
或者这么说吧,这都不光美国日本,苏联德法意大利新加坡什么的也都一样,只要是工业国,就必须进行土地革命,必须从地主手里抢土地,否则工业用地从哪儿来?之所以印度发展不起来,就是因为没经历过土改,土地还在大地主手中,那还发展个狗屁工业。
但是,无论土地还是房子,只要是允许买卖,那最终就是“有了的还想有啊,没有的干瞪眼儿,等来等去等来等去,等来个透心儿凉啊,哦哦哦哦透心儿凉”。这是《篱笆女人狗》的主题曲,够刺激不?
翻回头说这帖子,甭说网友看着别扭了,我看着也不太接受,但非得让我反驳却说不出什么。我只能说:尊重经济规律吧,也尊重社会法则。毕竟老子的《道德经》有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
土地兼并是快3000年的传统了,甚至是5000年,怎么破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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