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 廖保平
近日,中国妇女报报道披露的一起“隔空猥亵”案引发关注。罪犯舒某交代,他隔空猥亵了40多名儿童。但实际上并无一人报警。直到某网络平台在后台巡查中,发现有账户向未成年人索要照片、视频,平台报了警,舒某才被抓获。
这起案件的特殊性不仅在于犯罪手法的隐蔽性,更在于其暴露了数字时代儿童保护的系统性漏洞。当犯罪者通过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时,竟无一人主动报警,这一现象折射出当前儿童网络安全教育的严重缺失和社会保护机制的失灵。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作案工具。在本案中,犯罪者利用社交平台的私密性,通过诱导、威胁等手段获取儿童隐私信息。这种"隔空猥亵"的方式突破了传统猥亵犯罪的空间限制,使得犯罪成本大幅降低,而犯罪行为的隐蔽性却显著提高。
网络平台的监管漏洞为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尽管各大平台都设有内容审核机制,但面对海量用户和即时通讯,人工审核往往力不从心。本案中犯罪者能够长期作案而不被发现,暴露出平台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技术投入和制度设计仍显不足。
数字足迹的消除难度加大了案件侦破的复杂性。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数据易删除性,使得犯罪证据难以固定。本案最终依靠平台的技术巡查才得以侦破,凸显了网络犯罪取证的特殊困难。
家庭性教育的缺失导致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许多家长对网络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向子女传授必要的防范知识。当遭遇网络侵害时,儿童往往不知所措,甚至不敢向家长求助。
社会对网络性侵害的认识存在偏差。部分人仍将网络猥亵视为"虚拟行为",忽视了其对儿童心理造成的实际伤害。这种认知误区导致案件发生后,受害者及其家属可能选择沉默,进一步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法律宣传的不足使得公众对相关犯罪行为的认知有限。许多人对"隔空猥亵"的法律性质认识不清,不知道如何识别和举报此类行为,导致犯罪行为长期未被发现。因此,必须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强化平台在内容审核、用户身份验证、异常行为监测等方面的义务,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在技术上,应该鼓励平台开发更先进的AI识别系统,建立未成年人专属网络空间,设置自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阻断可疑行为。诚然,网络安全教育不可或缺。应该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培养儿童的数字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通过社区宣传、媒体传播等方式,提高家长和社会公众对网络性侵害的认识。
数字时代的儿童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构建起全方位的保护网络,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的成长环境,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类的福祉,而不是成为犯罪的工具。这起"隔空猥亵"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指明了未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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