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2月10日电 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5年2月10日发布的公告,福建易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和重大交易等问题,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未及时披露的诉讼事项,包括与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新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
此外,福建易动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还未及时披露2023年与中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涉及金额占其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8.28%。该公司在2023年12月的重大交易中,未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上海欣力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2190万元向福建松璟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股权的情况,这笔交易金额占其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3.70%。福建证监局要求该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强调其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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