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太逗说三大证据无法闭环,网友质问:三无一有是咋回事?
何太逗好像还真是个“言而有信”之人,说退出二八就真的再也没有回来。然而,何太逗人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上仍然有他的传说。
记得何太逗在接受采访的“完整录音版”里,重点提到了毛毛姐的三大间接证据:
一是毛毛姐有乙肝,二是大药房里有个志姑姑,三是给郭威办的95户。
毛毛姐有乙肝,就说明有作案动机;大药房里有个志姑姑,就说明有作案条件;给1992年出生的郭威办成95户,何太逗也说似乎可以证明毛毛姐想掩盖某种行为,就说明有“就想要一个健康儿子”的作案需求。三个条件都具备,是不是就该给刑事立案啊?
然而,何太逗话锋一转,变了说法:即便这三大间接证据都成立,但是缺乏“偷”这个关键环节的证据。何太逗说三大证据无法闭环,得出的结论就不具有唯一性,所以,达不到刑诉要求的证明标准。
为此,不少网友质问:三无一有是咋回事?
刚才,看到网友发文称,毛毛姐至今没有大药房的出生证、缴费单、剖腹产手术单,唯一证明她在大药房生孩子的证据,就是那个被涂改了200多处的病历!
没有大药房的出生证,没有大药房的缴费单,没有大药房的剖腹产手术单,怎么证明她是在大药房生的孩子呢?没在大药房生孩子,又是怎么和在大药房出生的郭威“错换”的呢?
忽然想起何太逗给二八的定性:80%的几率是错换,20%的几率是偷换。假如是偷换,也只能是郭希志一个人干的!
记得上海一位律师说过,即使有1%的几率,也应该给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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