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邻居发生争执,
吵架后老人情绪激动,
突发心梗不幸身亡,
家属认为邻居需要对此负责,
法院如何判?
一起来看看~
因邻居把建筑垃圾堆在公共部位,年过七旬的张阿伯(化名)与邻居争吵起来。谁知吵完架刚回到家门口,张阿伯就倒下了,送医后仍不治身亡,直接死因为急性心梗。张阿伯的家人遂将邻居诉至上海嘉定法院,索赔近60万元。那么,邻居需要为张阿伯的去世担责吗?
张阿伯家和沈阿婆(化名)家是隔壁邻居。几年前,沈阿婆家申请翻建宅基地房屋。按照有关规定,沈阿婆一家应将旧房的围墙拆除,但村委会工作人员告知后,沈阿婆家一直未主动拆除。
(图文无关)
2023年6月,村委会向沈阿婆家发出整改告知书,要求沈阿婆一家自行清理公共部位的堆物并恢复原状。
等待多日见仍未整改,村委会工作人员便通知沈阿婆的家人下午要去拆除围墙,也得到了同意的答复。事发当天下午,村委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拆除。
经现场协调,张阿伯和沈阿婆两家达成一致:拆除围墙后,双方都不允许在两家相邻的弄堂堆放东西或者使用弄堂。哪知,就在工作人员要将砖头清运走时,沈阿婆强行将拆除后的砖头拿走,并堆放在两户弄堂中间。见此操作,张阿伯顿时情绪激动起来,双方发生争吵。
让双方都始料未及的是,争吵结束后,张阿伯返回自家门口时,立马倒地,随后被120送医就诊,不久后病情恶化去世。居民死亡推断书显示,张阿伯的直接死亡原因为急性心梗。
被告沈阿婆等四人则辩称,请求驳回原告张阿伯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情判令沈阿婆对张阿伯的损失承担5%的赔偿责任。
至于原告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因原告并无证据证明沈阿婆的三名家人对原告造成心理伤害,故法院对原告要求沈阿婆三名家人承担精神损失费的诉请不予支持。各项损失,除律师费、精神损失费由沈阿婆全额承担外,其余各项损失由沈阿婆承担5%。
最终,法院判决沈阿婆赔偿原告张阿伯的家人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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