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这事,应不应该“倡议”商户开灯,以及是否需要“破门而入”地进去开灯,明眼人一看便知。
商户配合率“97%”的背后,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偏偏毛星火这厮跳出来,以官老爷的姿态说,“配合开灯就这么难?只不过是撬锁开个灯而已,说的好像抢劫放火一样。”
敢情不是撬你家的锁是吧?毛星火,摆立场也不能这么没底线啊!
不出所料的,毛星火又把对于大同强制“倡议”开灯这事,解读为西方自私个人主义不良价值观。
看到毛星火已经在说车轱辘话了,肚子里的料有限,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上去就是一顿喷,发现他真的已经不适合干自媒体了。
平生最烦的事情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慷他人之慨”。
毛星火既然格局这么大,那就自己掏钱,把大同商户开灯的电费给报了,不然就别嚷嚷,自己不出钱,光扯大旗有什么用?
这一类的人就因为提了个大旗就有粉丝,也是搞笑。不过想想星宿老仙那帮徒子徒孙,也就理解了。
毛星火一边叫嚣“以笔为枪,保家卫国”,一边还开着他的“小店”。
问题是,他的这个破文笔,有什么资格可以说自己是以笔为枪呢?这是瞧不起笔还是瞧不起枪呢?
既然说起赔钱,假如真有一笔资金给到了商户,难道就能强制性要求他们开灯吗?
我想,也是不行的。因为没有法律支撑,除非是商户在自愿的情况下开灯,否则遇到个特殊情况,就要配合大局,那么商户还有得赚吗?
毛星火这厮一看自己就没做过生意,连基本的成本账都算不明白,仗势欺人,嘴脸实在可恶之极!
在各地在重振商业氛围之下,毛星火还在扯什么“自私”,却唯独忽略了权利。开灯是权利,不开灯也是权利!用道德去约束别人,毛星火在挣流量费的时候,是不是也要理理脑子?
手贱的我,顺手翻了毛星火刚发表的新诗,差点没把我看吐。你讨厌金钱,讨厌金钱还开什么“小店”,要粉丝的打赏干什么?如此虚伪的玩自媒体的,却总拿着说真话来标榜自己,我们真的在使用同一种语言吗?
毛星火的这套世界观极其幼稚,即便是放在中世纪,都属于没有人理的那种。他不知道,能够体体面面赚钱,养活家人,积极纳税,这就是在给社会做贡献。连赚钱的能力都没有,却寄希望于耍笔头来发流量的财,这是不是也有点太瞧不起自媒体这个行业了。平心而论,毛星火文笔也极差,没任何的文学想象力。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都不这么去思考问题了。
如果金钱是万恶之源,那你就去流浪睡桥洞,把所有的钱都捐出去,还玩什么手机啊,不用话费啊。这种天真的狂人,最适合去追随鲁滨逊,不过人家鲁滨逊也有一肚子知识,毛星火到了孤岛上,恐怕也难。
刷到此人纯粹是今天倒霉,手贱还多刷了几条,再多聊两句就吐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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