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女生在课堂被欺凌,老师却熟视无睹不予阻拦,是老师批改作业太认真还是故意放纵?值得深思。
近期,4段贵州省某小学课堂的监控视频流出,令人气愤,视频显示,多名学生对同班女生的暴力欺凌,扯头发、骑脖子、用书或水瓶打头和脸……,老师却视而不见低头继续批改作业。
8岁女生课堂被欺凌,无人敢管?
此事发生在贵阳市实验小学,网传视频显示,2024年3月,贵阳市实验小学二年级某班4名学生对1名同学实施殴打、辱骂等欺凌行为,4名学生对一个女生骑脖子、扯头发、用水瓶打头,事发时,班级无人进行阻拦,欺凌发生时,班主任就站在讲台上批作业,未采取任何措施。
另外一段视频显示,一位着黑衣的值班老师出现时,面对已被打得干呕、面色涨红的女童,该老师向周边学生低语:“别理她!”随即离开,围观学生发出一阵哄笑。
这还是学校吗?网友很气愤,安徽的网友对此事发表看法,他认为,这班主任视而不见可以视为同案犯的,有人在出租车里强奸少女,司机不管,最后司机按强奸罪判的。这班主任就应该作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责任人判刑。
受害女生受了多少苦?
女生母亲黄女士告诉记者,事发之前,我女儿的听力损伤只有40分贝,右耳重度,左耳中度,按鉴定标准是最低级的损伤程度。但被欺凌后,两只耳朵听力下降了25分贝左右,右耳成了极重度、左耳重度。
同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诊断结果证明,孩子被欺凌后,现在是焦虑抑郁等情绪性障碍。经常大喊“放我出去!”
黄女士查了监控发现,女儿在学校被欺凌次数高达42次,云岩区教育局、公安机关等负责人解释,他们认为按照“欺凌”的标准达不到这个次数。
真是滑稽之谈!被欺凌42次还不止,因为部分监控还看不到,教育局和公安机关令人说达不到欺凌标准,问题是,达到什么条件算欺凌,他们根本无法回答。
处理结果令人不满
2024年12月24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
通报显示,贵阳实验小学对涉事施暴者进行了惩戒;已组织这4名学生及家长在公安机关的见证下,向该女童及其家长道歉。对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分别给予谈话批评,作全区检讨;对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思政主任给予诫勉谈话、警告处分;对班主任给予记过、取消评优及绩效奖励;对值班老师给予诫勉谈话,调离该校。
黄女士不认可处理结果,最早列出了5个施暴学生的名字,最后却成了4个。第一次名单上的两个女生名字消失了,换成了另一位男生(有沟通记录为佐证)。
两个被从名单上替换下来的陈姓及徐姓女生,从监控视频里清晰可见她们打骂我女儿的动作。再来看看学校处理结果,事发时学校还承诺说,调查清楚处理之前施暴学生和涉事教师先停课,最后,被打者停课,打人者和老师呢?继续上课和上班。
到哪里说理去?受害者停课,打人者逍遥法外,为什么要更换打人名单?他有什么背景和来头?学校无法解释。
编者认为,之所以在老师的眼皮底下发生的霸凌,这不是一般的错,应该按教唆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八九岁的孩子就是因为有老师在,才助长了孩子的表现欲望,所以老师才是原凶。
校园霸凌就是因为老师以及学校的纵容,这句话说的就是贵阳市实验小学,学校这样处理就是在放纵出错的学生,真心希望学校不要再推脱,更不要去培养学生的恶心。请问,教育局处理也有问题,莫非有经济利益关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