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以首台创新转化、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助力打造装备制造万亿级产业集群。其中特别提到,对市级首台产品非关联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认定有效期内一个自然年度的实际销售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0万元,奖励资金按3:7分配给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同时,支持以融资租赁方式使用首台产品,对通过直租的融资租赁方式购置首台产品进行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且合同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企业,给予融资租赁单一年度租金不超过8%的一次性事后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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