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
图为浙江证监局网站截图
浙江证监局指出,浙商证券存在为部分投资者提供变相融资服务,异化为杠杆融资工具、未识别客户的交易目的,变相成为交易对手方交易通道、未使用交易所专用对冲账户进行对冲交易和干预控股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独立性运作四大违规行为。
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浙商证券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该局指出,朱丽洁作为业务部门负责人、李楠作为直接责任人员、柳梦婷作为参与人员,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朱丽洁三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南财快讯记者注意到,朱丽洁于2023年4月出现在浙商证券在线官微的推文中,当时她的职务为浙商证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金融创新业务部负责人,进行了“以场外衍生品为引擎,助力打造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的主题演讲。
2024年2月,朱丽洁以浙商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金融创新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身份与国元证券开展调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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