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安排,应对当前各类企业迎来生产旺季、项目建设进入冲刺关键期、春运及春节假期临近、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和大风团雾等恶劣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升高、各类事故灾害风险链式叠加等严峻形势,结合我省实际,近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部署开展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
总体目标
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排查岁末年初各类安全风险,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动态整治清零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坚决筑牢安全底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灾害,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全力确保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
主要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行业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紧紧围绕营运公路、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建设、危险货物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消防燃气、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范、防震减灾等十一个重点方面,聚焦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大交通量路段航段、危险货物集中储存场所、人员密集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风险高、隐患多、基础差及非法违规行为多的企业,全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闭环整改,强化管控措施。
三
时间节点
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动员部署培训、自查排查、抽查巡查、持续推进四个阶段纵深推进。
(一)动员部署和分级培训先行(1月5日前)
组织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对辖区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并迅速组织分级培训。同时,指导本地企业开展内部全员动员培训。
(二)全覆盖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排查同步(1月15日前)
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主要生产经营部门、有关专家力量,全覆盖深入开展内部排查,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直接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企业全覆盖组织排查;省交通执法总队(厅高管局)组织高速公路营运公司开展全覆盖排查。
(三)抽查巡查严把关(1月20日前)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辖区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省厅组织11个工作组对21市(州)开展全覆盖巡查。以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3月底前)
持续落实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抽查、省级巡查的“四查”工作机制,确保安全隐患不反弹、不回潮。
广大群众和交通运输领域从业人员如发现相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线索,欢迎拨打“12328”热线进行举报。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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