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2月31日电 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纳川股份(300198)的董事长陈志江因其儿子张昊恺名下证券账户在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期间进行短线交易,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具体来说,张昊恺在此期间合计买入和卖出纳川股份股票各113万股,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福建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陈志江采取了该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陈志江被提醒要加强对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以避免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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