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12月30日,山西证监局公告对喜跃发国际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跃发”)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喜跃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为子公司进行关联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刘跃、刘晓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二人被山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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