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宿松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宿松县原招商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金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6年,被告人徐金华在担任宿松县招商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协调和兑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7.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金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徐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宿松县招商中心部分工作人员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信息来源:精彩安庆综合安庆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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