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西咸新区重点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西咸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自2024年12月22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以下49处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现将新增道路交通违法采集点位公示如下:
凡在上述点位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柴油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禁行区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驾驶人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提升西咸新区城市形象、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
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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