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最高奖励500万元;鼓励企业开拓市场,最高奖励100万元……昨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厦门市推动软件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在面向全市征求意见。
据了解,《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了8条措施,旨在推动厦门软件业锻长板、补短板、铸新板,打造软件名城升级版,进一步赋能新型工业化,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锻造产业优势
支持互联网平台、动漫游戏、智慧城市、数字政府等特色优势领域做大做强,推动头部企业增产增效、腰部企业上台阶。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较上一年度实现正增长,在本市综合经济贡献增量不低于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按照综合经济贡献增量的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或“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前百家企业”的,奖励金额提高10%。
赋能新型工业化
软件企业与市内工业企业签订的工业软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个项目合同5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工业企业属于上市公司、中国制造业500强、福建省制造业领航企业(均含控股公司)的,给予每个项目合同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建设中试平台(产品正式投产前的试验平台,即中间阶段的试验平台),对总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中试平台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平台最高500万元。
孵化开源生态
鼓励企业繁荣自主创新产业生态。对首次通过适配并取得生态产品兼容性证书的产品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技术先进、生态优势突出的开源商业化项目,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对年度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平台,按照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优化发展环境
对成功辅导企业出海、发行新游戏,且年度服务收入50万元以上的平台,按照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每年最高100万元。
加强人才储备
对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研发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按照每500万元研发费用给予1个软件骨干人才名额,每个名额可享受一次性2万元奖励。
(文/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 图/记者 陈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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