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1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高管报酬披露不实。2因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存在异议,2023年4月,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擅自以公司名义向公司聘任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发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3.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迫溯调整的公告》,对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金额及比例较大,反映出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形。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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