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由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的于婷婷律师团队代理的上实发展股票索赔案件,诉讼时效仅剩一个月,还未申请的投资者切勿错过此次索赔机会。于婷婷律师表示只要在2017年3月29日—2022年1月11日期间有买入并亏损,且在2022年1月11日当天持有上实发展的投资者即可申请民事赔偿。
此前,上实发展在2023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随后,上实发展在2024年3月19日和2024年4月10日陆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上实发展存在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
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上实龙创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上实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少计商誉减值2.2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31%;导致上实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8.09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2.36%。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上实发展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明,总裁、董事徐晓冰、唐钧,副总裁、财务总监纪行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时任副总裁汪良俊,副总裁、上实龙创董事郭伟民,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监管局对公司及以上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而曹文龙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监管局还对他采取了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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