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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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经注》是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一部重要的地理学著作,书中记载了大量的地名词语。这些地名词语,反映了汉语词汇由单音节词向双音节词、由单纯词向复合词发展的趋势,反映了南北方言的差异与融合。其中,有一些是中古出现的新词,一些旧词还增添了新义。这些,都为古代汉语词汇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关键词:《水经注》;地名词语;发展趋势;新词与新义;差异与融合
《水经注》是一部重要的地理学著作。书中记载地名词达15000个左右。“地名是语言中的专有名词,它和语言中的其他专有名词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地名的构成有一定的语法规律,地名用字的分布和民族语、方言的分布密切相关,地名的书写和称说还可能存在不同的变体”。因此,从地名入手,进行训诂学上的研究和探索,可以发现中古时期词汇方面的一些规律性的东西。
一、单音节词向双音节词发展,
单纯词向复合词发展的趋势
(一)从《水经注》中地名词的语素情况来看,有单纯词和复合词两种
单纯地名词可按音节分为三种:
1.单音节的,如:留、梁、霍、邶、戏、绛、顿、郏,析、权、徐、卫、郜、沂、泺、吕、巢、楚、葛、蓼、蓟、戚、邳、郑、扈、晋、黎······
2.双音节的,如:苍梧、敦煌、琅邪、昆仑、邯郸、龟兹、会稽、乐浪、蒗荡、沧浪、遥奴、犍越、萨罕、黎蒸、佳骇、胡蘇、馆陶、贝丘······
3.多音节的,如:阿步干、蒲那般、摩头罗、摩羯提、薄骨律、吐那孤、吐谷浑、可石孤、仇摩直、素和细越、钵吐罗越、伽那调御······
经笔者初步统计,在《水经注》约3000左右的单纯地名词中,单音节地名词约有800个,双音节地名词也有近800个,多音节地名词有1400个左右。这三种地名词分别约占全书地名词总数的5%、5%和10%。复合地名词则有近12000个,约占全书地名词总数的80%。而《水经》中,共记载933个地名词,单纯的地名词约有680个左右。其中,单纯词中的单音节词有400多个。换句话说,《水经》中的地名词以单音节的单纯词为主。
(二)从词的内部结构关系上来看,主要有偏正式和并列式两种
1.偏正式,有双音节的和多音节的两种。双音节的,如:垂山、夷山、塔山、桥岭、巴岭、五原、吴坡、灵壁、南岈、白水、渤海、黄河、赤湖、逢泽、马湾、人滩、曲池、寒泉、向国、升城、梧宫······
多音节的,如:鸡翅山、黄鹤湾、熊耳山、芳菊溪、马搏颊坂、羊肠虎臂滩······
这些偏正式的地名词通常为“专名+通名”的格式,“专名”对“通名”起修饰限定作用。如“垂山”、“向国”、“武关”各词中,“垂”、“向”、“武”是专名,“山”、“国”、“关”是通名。“垂”、“向”、“武”分别修饰限制“山”、“水”和“关”。
2.并列式,如:扶沟、须朐、江夏、海岱、钟彭、淮海、巴渝······
在构成上,这类地名词大部分是有所省略的合并。据卷二十二:“沙水南迳扶沟县故城东,县即颍川之谷平乡也。有扶亭,又有洧水沟,故县有扶沟之名焉”。可见“扶沟”是“扶亭”和“洧水沟”的合并:各取一字,省略其他部分组成。卷三十五:“《地理志》曰:‘夏水过郡入江,故曰江夏也’”。可见“江夏”是“江水”与“夏水”的合并。据卷二十六、卷三十九可知:“海岱”是“海”和“岱山”这两个地名的复合,“钟彭”是“钟山”和“彭蠡”这两个地名的复合。
据笔者初步统计,《水经注》中,复合地名词共占全书地名总数的80%,其中,并列式的复合词约有700个,占全书地名词总数的不到10%,偏正式的复合词则有10000多个,占了全书地名词总数70%左右,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地名词不仅要记录不同的地方,还要准确地定位,这就要求地名词能反映出更多关于地理方面的信息。单纯词自然没有这样的优势了,就是并列式的复合词,由于其中的两个语素表义都比较概括,也缺乏这样的优势,而偏正式结构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自然受到人们的青睐,数量当然就多些。
从以上统计出的各类地名词的百分比来看,当时的汉语词汇的确已经表现出由单音节向双音节,由单纯词向复合词发展的趋势。出现这样的发展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那些单音节词基本上都是前秦的地区或聚落地名。卷二十四:“留,故乡聚名也”。卷二十一:“《春秋·左传》哀公四年,楚侵梁及霍。服虔曰,梁、霍,周南鄙也”。这些上古地名词只有专名,没有通名。到了秦汉时期,随着社会的进步,语言也开始丰富起来,出现了大量的通名,如:山、岭、海、河、国、城、乡、村等,从而使得上古时期的专名纷纷带上了通名,这样便产生了大量的双音节复合词,就如垂山、桥岭、渤海、黄河、向国、升城、千乡、薛村等。
其次,随着语言的发展,有些专名本身就变成了双音节的,本身就可以准确定位。此时的通名便显得多余,于是干脆就不用通名。例如:豫章,本为豫章郡,后略为豫章;会稽,本为会稽山;蒲昌本为蒲昌海等等。
随着汉民族居住区域的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不断增强,便出现了大量的非汉语地名词。这些地名词一般是音译过来的,以多音节的为主,如以上列举的阿步干、钵吐罗越等。这些地名词的数量和应用范围都有限,并不能对汉语词汇由单音节向双音节、由单纯词向复合词发展的总趋势构成什么影响。
二、南北方言的差异与融合
(一)南北方言的差异
颜之推在《颜氏家训·音辞篇》中说到:南方水土柔和,其音清浅而切诣,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钝,其辞多古语。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之间在语言上存在着某些差异,用词各有特点。从《水经注》的地名词语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差异。
1.北方地名词
《水经注》中称“坈”的地名有多处:卷四有“马常坈”、“曹阳坈”;卷五有“落里坈”;卷八有“深坈”;卷二十六有“盐坈”;卷三十七有“水坈”等。作者对“马常坈”是这样表述的:“又东北,为马常坈,坈东西八十里,南北三十里,乱河支流而入于海。海河之饶,兹焉为最”。通过以上的描述以及其他“某某坈”的修饰、限制成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坈”应为一种季节性湖泊,雨季则现,旱季则消。光绪《山东通志》卷三十三将“坈”解释为“坑”。《太平御览·地部》四十引《述征记》则说:“齐人谓湖曰坑。”以上几个带“坈”的地名词中,除《卷三十七》中的“水坈”外,其余都在齐地。结论很明显:“坈”是“湖”,是个齐地的方言词,是个典型的北方地名词。而在卷三十九洭水、深水、鍾水、耒水、洣水、漉水这些南方水道中,出现了利山湖、酃湖、洋湖、町湖、东大湖等。这说明,类似的地理地貌,在南方语言中称之为“某某湖”,北方方言则为“某某坈”。
2.南方地名词
南方地名词中,最具有特点的便是吴越地区的地名。谭其骧先生曾说过:“今浙江地方多以句、于、姑、余、无、乌等地名,与古代吴越语的发音有关”。《水经注》中带有“句、于、姑、馀、无、乌、朱”等的南方地名词有很多,如:句无、句章、句余县;姑胥、姑蔑、姑孰;馀姚、馀发溪、馀干大溪;无锡、无余国;乌山、乌程;朱室坞、朱提山等。陈桥驿先生曾考证于《绝越书》卷八:“朱馀者,越盐官也,越人谓盐曰馀”。也就是说,汉语的“盐”字越语作“馀”。从《水经注》可以看出,当时的东南地区,地名词中多含“无”字、“句”字、“馀”字、“乌”字等,如:无锡县、无余国,句章、句馀,乌程、乌伤县,朱室、朱室坞等,而西南地区的地名词中则多含“会”字、“毋”字,如小会无、会无、会无县,毋掇县、毋单县、毋敛县等。北方的地名词中,就很少用到这些字。
(二)南北方言的融合
从公元四世纪初到六世纪之间,我国出现了一次巨大的“地理大交流”现象。“地理大交流的结果,不仅是大量地理著作的出现,也是大量新地名的出现。由于人们对故土的怀念,使‘地理大交流’在某种意义上说成为‘地名大交流’”。人口的大量迁徙使语言上产生相互碰撞、融合,因此,东方出现了西方地名用字,西方也出现了东方地名用字;北方出现了南方地名用字,南方也出现了北方地名用字。例如“朱”字,东南地区有朱室、朱室坞等地名词,西南地区竟也有朱崖、朱崖州、朱崖郡、朱崖水、朱吾浦、朱吾县等地名词。我国东南地区在古代是越族人繁衍生息的地方,所以这一带的方言应为越语,但是在越族生活的地区却出现了大量的汉语地名,如出现在卷二十九和卷四十中的清溪口、白石山、李鹊城、栅水、韩综山、王武子城、刺史山、石城县、牛渚、贵长池、东溪水、南里山等。因为时代、交通、学术研究水平等条件所限,郦道元对于这样的现象往往不能做出科学的解释。比如对于一些出现于北方的南方地名词,他就笼统地解释为“北俗谓之”。这样的例子不少,仅在卷三的“又南过赤城东,又南过定襄桐过县西”这一条经文之下,其用“北俗谓之”来解释的地名词便多达21条。例如:“北俗谓之太罗城”、“北俗谓之树颓水”、“北俗谓之吐文山”等等。
语言的产生、发展、演变都是和语言使用者的活动密不可分的。语言产生之初,不同的种族和地区有不同的语言;但随着语言使用者之间的相互交流,彼此的语言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最终相互渗透,彼此融合。《水经注》的地名词汇再次印证了这一规律。
三、出现了一些新词与新义
(一)出现的新词
从《水经注》来看,中古出现的地名新词有“寨”、“岈”、“岘”、“交”、“坊”、“步”、“侨郡”等。其中,“寨”、“岈”、“岘”、“交”、“坊”、“步”是作为通名使用的。如:木兰寨、北岈、破车岘等等。还有带有“侨郡”的地名如:渤海侨郡,南阳侨郡,汝南侨郡,始平侨郡,广阳侨郡等。据《隋书·食货志》载,晋永嘉之乱后,北方的各少数民族纷纷入主中原,而原来的中原居民被迫南迁,这些南迁之人被称为“侨人”,当地政府在他们居住的地方设立“侨郡”等,可见“侨郡”为中古出现的新词。以上地名中出现的新词,反映了汉语词汇在中古时期的发展情况。
(二)出现的新义
如“寺”。《水经注》中与“寺”有关的地名词数量不少:卷二中的“城南十五里有利刹寺”,卷四中的“南上四里,路到石壁,缘旁稍进,······又至一祠,名曰胡越寺”。另外还有阿育王寺、导公寺、西昌寺、神马寺、大明寺、观鸡寺、永宁寺等。《说文·寸部》:“寺,廷也。有法度者也。”段玉裁注:“《汉书》注曰: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也就是说,“寺”的本义为“府庭所在”,但自从白马驮经之后,洛阳白马寺成为早期的佛教寺院,此后便出现了许多以“寺”命名的地名。此时的“寺”已专指与佛教有关的“府庭所在”了,“寺”的这个意义就是中古新出现的。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港”表示“小河”、“坊”为“邑里名”等等。以上地名中出现的新义,也是汉语词汇在中古时期继续发展的反映。
《水经注》虽为地理学著作,但其在语言文字方面的研究价值也是不容忽视的。通过对其中的地名词语的总结分析,我们发现了中古时期汉语词汇方面的某些现象和规律。这些现象和规律,可以为研究汉语的发展演变提供一定的参考。
作者:赵永慧
来源:《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
选稿:宋柄燃
编辑:欧阳莉艳
校对:杜佳玲
审订:贺雨婷
责编:耿 曈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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