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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中心城区2024年购房补贴政策将延续至12月31日。目前,今年已发放首批购房补贴资金1144.63万元,惠及群众794户。
据了解,此前,我市开展了2024年沧州市房产促销季活动,对今年6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间在中心城区(新华区、运河区、沧州高新区、沧州开发区)购房群众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并审核发放购房补贴794笔,补贴金额1144.63万元。
为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更好满足群众购房需求,我市决定对2024年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延续执行,持续至12月31日。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6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新华区、运河区、沧州高新区、沧州开发区)内新建商品住宅且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发放标准为:购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的1.5%补贴;120平方米(不含)以上,15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按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款的1%补贴;购房面积150平方米(含)以上的,不予补贴。
据介绍,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购房人提出申请时,需按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市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拨付给购房人。
来源:沧州日报
编辑:张博文
审核:郑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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