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保安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并遵循特定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办理要求:
1、面积与性质:需要在北京有 4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固定商用经营场所,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需一致。
2、设施与部门:设立至少 8 个职能部门,场地需具备日常办公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同时还需具备开展业务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橡胶棍、盾牌、服装等,并且要有保安员日常训练场地以及工作的安防设备、器材。
3、管理人员: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其中,至少有 3 名持有北京考的二级保安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公司法人及高管
4、其他人员: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法规法律和行政资格的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如高级保安员或保安员等)。
5、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小于 100 万元。如果是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不小于 1000 万元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1、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证明、经营场所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资格证明、无不良记录证明等。
3、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格证明。
4、保安服务申请书、承诺书等相关申请文件。
2、 提交申请:申请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初步审查: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公安机关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公安机关会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4、现场核查:公安机关对申请者的经营场所、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以确保其符合设立条件。
5、审批决定:公安机关在审查完毕后,作出是否批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决定。若批准设立,颁发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不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工商注册:在获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开展保安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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